1992年9月,根据《中共吉林市龙潭区委、龙潭区人民政府关于龙潭区编制委员会改称及调整组成人员重新明确其职责任务的通知》(吉龙政发[1992]78号)文件精神,龙潭区编制委员会更名为龙潭区机构编制委员会,明确了职责任务及办事制度,调整了组成人员。区机构编制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为正局(科)级建制,与区人事局合署办公。
2009年12月,根据《中共龙潭区委办公室关于印发龙潭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吉市龙办发[2009]48号)文件精神,原与龙潭区人事局合署办公的龙潭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独立设置,列党委机构序列,正局(科)级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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